许景杰的回答:1、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应当受处罚。 2、主管机关应当是环境管理机关,而不是公安机关。 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人走茶凉何必再忆的回答:不是不能,是不科学。因为深井和深坑都是对“地下水”的污染。而露天排污是利用自然的光照消灭其中一部分,再利用土壤中的自然微生物以及就近的植物进行初步的分解掉一部分,还有空气的流通以及雨水的侵蚀,....等等都是属于靠大自然长时间分解。当然这是很消极的污染处理方法。如果能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主动消除污染物(当然需要消耗一定的资金),那才是为人类的将来负责任。很可惜现代的许许多多的企业家和小型的生产厂家都是急功近利型的。他们忘记了自己也有子子孙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