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瑜的回答:根据《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确定如下: (一)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1.0‰计征,其中保险企业按保险费收人的1‰,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营业收人的1‰计征;亏损生产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5‰计征;商品、物资批发企事业单位按当年销售收人或营业收人的0.25‰计征; (二)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20元一100元计征; (三)工资收人高于本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职工按每人每年10元计征,工资收人低于规定标准的城镇职工免征; (四)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度每亩征收1-3元;从事规模养殖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征。 鱼我同行的回答:河维费是国家设定的、法定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征收河维费做出了规定。山东省政府2001年颁发《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8号令),对河维费的征收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千分之零点六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收入的千分之一计征。 朱安琪的回答:河道管理费属于地方性规费。 一般按应交流转税的1%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