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美娇的回答:1)所谓不具有生产能力是指纯贸易公司,即没有自己的生产加工过程,也就是所有货物都是采购后转卖,而没有任何自己加工的过程。 2)如果你们公司属于上述这类公司,且你们的货物只有在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免退税办法”;如果公司有加工过程,且属于生产企业,并将货物出口,那么,才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总之,只有在货物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根据企业的性质分别适用免退税办法或免抵退税办法——没有货物出口则不适用上述办法。 刘学的回答:1)所谓不具有生产能力是指纯贸易公司,即没有自己的生产加工过程,也就是所有货物都是采购后转卖,而没有任何自己加工的过程。 2)如果你们公司属于上述这类公司,且你们的货物只有在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适用“免退税办法”;如果公司有加工过程,且属于生产企业,并将货物出口,那么,才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总之,只有在货物出口的情况下,才能够根据企业的性质分别适用免退税办法或免抵退税办法——没有货物出口则不适用上述办法。 杜燕的回答:要回答你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不论是免退税办法,还是免抵退税办法都是针对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的企业而言,如果贵公司的销售对象不是国外,而是在国内经营,则不存在适用免退税办法还是免抵退税办法。 二、生产性出口企业(简称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而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三、根据你的描述,贵公司不是生产企业,而是商业企业,若具有外贸经营权则这种商业又叫外贸企业,那么在经营出口货物时适用于免退税办法。 陈保国的回答:进出口经营权分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自己申请进出口权。 他们就是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另外一种就是外贸公司,比如XXX进出口有限公司这样的。 他有完整的进出口代理权,但是他不是生产企业。 在中国进出口报关单上你可以看到,企业单位这一栏分两个。 一个是生产单位,还有一个是经营单位。 生产单位,就是货物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就是进出口代理的厂家。 睡不着先生的回答:你可以向你提供蔬菜配送服务的那家酒店,说明2012年起,国家开始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让他们在开具发票时,免收你的3%的增值税税金,如果酒店不同意,可以向当地的国税局和工商局投诉反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通知明确,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