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华 锐丰科技 董事
李正华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88年至1993年,担任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助教;1993年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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